一、阅卷规则
(一)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批阅;
(二)试卷评阅统一采用扣分制,扣分处作简单标记并标明所扣分数,如-1,-2等;
(三)每道大题的题号附近标明该大题所得总分;
(四)采用流水阅卷,客观题、主观题至少各一人批阅,并在首页得分栏阅卷教师处签字或盖名章。核分人可为阅卷教师其中一人。复查人须是阅卷教师以外的专业教师;
(五)改正分数时,必须由阅卷教师或复查人签字;
(六)拆封时应从拆封线处整齐拆开。
二、学生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一)成绩报告单填写要求:
1.成绩报告单表头的各项内容填写准确、完整,无空项;按标准填写学期。
2.课程或教学环节名称要与试卷上的相应名称保持一致。
3.成绩报告单按学号由小到大顺序填写。成绩报告单均按参加本次考试学生名单填写。各种原因未考试的均不填写,如退学、休学、缓考、取消资格、缺考等情况。违纪学生成绩记为0分,成绩报告单中的总评成绩栏填写“违纪”字样。
4.应参加人数:填写班级各考场应到人数之和。
5.实际参加人数:填写班级各考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之和。
6.不及格人数:成绩不合格总人数(含违纪学生)。
7.及格率:(成绩合格人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
8.任课教师:手写签名。
9.成绩单可用钢笔、中性笔填写,笔色一致;可用电脑打印,但签名必须手写。成绩单字迹工整,纸面整洁。
10.《成绩报告单》中,平时成绩填写《平时成绩报告单》的总评成绩(满分100分);期末成绩填写卷面原始成绩,并标明平时与期末成绩所占比例。
(二)试卷水平及答卷质量分析评价表填写规则:
1.本规则适用于笔答试卷,包含考试课与考查课的试卷。
2.按班级进行试卷水平及答卷质量分析。
3.采用曲线图形式描述学生分数分布情况。
4.对未呈现正态分布的试卷,系(部)要重点复查。
(三)存档规则:
1.试卷袋存档规则:
(1)试卷袋内存试卷、成绩报告单、试卷水平及答卷质量分析评价表、教学工作总结、学生出勤记录、作业批改记录等。
(2)存档编号:
①年(15)、学期(11、12、21、22)、系(1-建筑工程系、2-经济管理系、3-市政工程系、4-设备工程系、5-机电工程系、6—婚庆艺术学院)、专业(系自定两位数)、课程(系自定两位数)。②编号书写位置:试卷袋左上角及底部左侧两处。
(3)存《试卷水平及答卷质量分析评价表》的试卷袋于试卷袋右下角粘贴打印的“《试卷水平及答卷质量分析评价表》”字样。不存的填写:见试卷袋编号×××。
2.成绩单存档规则:(适用于考试课与考查课)
(1)《平时成绩报告单》一式一份(所在系保存);
(2)《试卷水平和答卷质量分析评价表》一式一份(原件随试卷袋存档,复印件所在系存档);
(3)《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教务处、系各一份)。
3.教务处存档项目:
(1)试卷袋
(2)《平时成绩报告单》
(3)《成绩报告单》
(4)各班级成绩单(分学期)
(5)系(部)考试情况总结(分学期)
(6)本学期全校考试情况总结
(四)成绩的发布与补考统计:
1.各系审核教师成绩报告单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由各系制作班级成绩单发放给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2.各专业统计本学期应补考学生名单,所在系汇总,并上报教务处。下一学期开学初由教务处组织补考。
(五)考试总结工作内容:
1.各专业要统计分析本学期各门理论与实践课程的考试成绩,编制统计表。包括本学期的各类实验、实训、考查等课程,达到大多数学生能够较好地掌握必备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并应用在下一届学生教学中。同时统计在籍学生未参加考试各类情况及原因。
2.各系汇总各专业情况,形成系(部)考试情况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形成本学期全校考试情况总结。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本办法归教务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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