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学校发展,进一步规范管理,并结合《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对我院岗位设置规定如下:
一、 岗位设置
根据我院岗位要求,设定行政岗、教师岗、辅导员岗、工勤岗。
党群部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处、宣传统战部、工会、团委
行政部门:学院办公室、人事处、综合档案室、招生办、继续教育学院、信息中心、就业创业培训中心、学工处、总务处、保卫处、餐饮中心、财务处、教务处、老年公寓
教学部门: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公共服务系、思政部、基础部、体育部、中专部、督导处
辅导员:各系根据学年设置辅导员岗。
工勤岗:门卫岗、收发岗、总务岗
二、 岗位要求
1.根据各岗位要求,履行岗位职责。
2.工作要效率,结果要质量。
3.遵守国家相关竞业制度,不做有损学院利用的事情,爱岗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