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考风考纪,推进考试二级管理工作,教务处决定,凡校内统一考试,每个教学区派两名巡视员进行现场巡视。巡视员由各系干部或骨干教师组成,代表学院对考试组织工作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考试秩序,杜绝各种违纪现象。
巡视员的工作职责:
一、考试前检查试卷数量及密封情况;
二、督促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了解考务工作会议内容,是否向监考教师传达了学院教务处要求,是否明确监考职责;
四、检查考生参考证件是否齐备;
五、巡视考试秩序及纪律情况;
六、帮助解决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七、检查收卷及封卷情况;
八、其他情况。
上一篇:阅卷规则及学生考试成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