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活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应准备或立即启用学生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如学生活动中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等。
2.因突发事故灾难的,如室内学生活动中停电、火警等。
3.因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件,如台风、地震等。
二、组织机构、领导小组
组 长:罗丽(院长)、李虹(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建国(副院长)、毕代友(副院长)、张丽范(副院长)、刘明辉(副院长)、梁晓红(副院长)、王秒(副院长)、金大光(保卫处处长)、陈曦(办公室主任)
组 员:丁一(宣传部)、史凌志(信息部)、夏妍(教务处)、于蕊(宣传统战部)、马新卉(学工处)、吉鸿喆(保卫处)、陈振平(总务处)、王晓红(总务处)、以及各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三、应急预案的启用
(一)报警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有上述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值班教师或学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救援要求等。
2.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发生突发事件后,启动应急预案。
3.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行动,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岗位(现场),并根据职责开展工作。
(二)疏散管理
紧急状态下,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授权现场指挥发布疏散命令和确定疏散路线。
1.疏散广播:“请注意,这是紧急疏散广播,请各个班级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在导员、班主任带领下,沿指定的路线撤离。”
2.疏散路线:
(1)按就近撤离的原则,选择最短的距离通道撤离。
(2)疏散引导小组按就近撤离的原则引导人员分流;警戒保卫小组建立警戒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3.通道管理
应急预案起用后,疏散引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开启所有安全门、通道,排除障碍,确保人流疏散畅通。
(1)现场指挥视情况,指挥场内疏散秩序。
(2)警戒保卫组织人员确保应急部门车辆进出畅通。
(3)救护小组立即作好救护准备。
(4)排险抢修小组集中待命。
三、应急预案的终止
应急指挥视情况判断事故排除、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由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决定。
应急预案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作出书面报告。
四、紧急事故报告电话:
综合楼值班电话:0452-6805112
校园报警电话:0452-6805110
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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