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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2019-09-10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摘要: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服务于需要获取学校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制定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服务于需要获取学校信息公开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制定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校网站“校园信息”栏内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文本公开形式公开。
  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www.qlgxy.com。
  学校还将采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年鉴、新闻发布会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249号 
  邮政编码:161042 
  联系电话:0452-6805123 
  传真号码:0452-6805104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处理
  (1)学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学校掌握的信息,学校综合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上级政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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