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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三股势力”的应急预案

2018-07-20 来源:本站 作者:保卫处

摘要: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维护学校的稳定,进一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重特大恶性案件和群死群伤等各类突发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维护学校的稳定,进一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重特大恶性案件和群死群伤等各类突发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把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广大群众,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认识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它危害。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对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形成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强化信息收集,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师生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罗丽(院长)、李虹(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建国(副院长)、毕代友(副院长)、张丽范(副院长)、刘明辉(副院长)、梁晓红(副院长)、王秒(副院长)、金大光(保卫处处长)、陈曦(办公室主任)

 员:丁一(宣传部)、史凌志(信息部)、夏妍(教务处)、于蕊(宣传统战部)、马新卉(学工处)、吉鸿喆(保卫处)、陈振平(总务处)、王晓红(总务处)、以及各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二)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涉稳事件的疏导处理工作;

2)负责重大事项的应急决策;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及影响重大的涉稳事件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相应的预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

4)组织落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建立值班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防控“三股势力”应急预案。

防控“三股势力”: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引发的暴力恐怖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1、迅速向学校负责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迅速向当地教委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已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状态。

4)其他事项。

报告内容客观翔实,不得主管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物资,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隔离人群,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4、现场安全人员要密切监视,一旦发生有可能危及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尽快将受到安全威胁的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

5、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应急救援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给予奖励;对出现严重失职的部门及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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